8.28油价_2022年8月18日油价
1.8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还调整吗?
2.油价什么时候降下来
截止至2022年5月18日,下一次调价窗口将在5月30日24时开启。
以当前的国际原油价格水平计算,下一轮成品油调价开局将呈现上行的趋势。目前来看,国际局势依然复杂动荡,欧盟正在推动全面禁止俄罗斯石油的,综合这些因素,预计下一轮成品油调价上涨的概率较大。
2022油价调整时间表
1月油价调整时间:1月17日24、1月29日24时
2月油价调整时间:2月17日24时
3月油价调整时间:3月3日24时、3月17日24时、3日31日24时
4月油价调整时间:4月15日24时、4月28日24时
5月油价调整时间:5月16日24时、5月30日24时
6月油价调整时间:6月14日24时、6月28日24时
7月油价调整时间:7月12日24时、7月26日24时
8月油价调整时间:8月9日24时、8月23日24时
9月油价调整时间:9月6日24时、9月21日24时
10月油价调整时间:10月10日24时、10月24日24时
11月油价调整时间:11月7日24时、11月21日24时
12月油价调整时间:12月5日24时、12月19日24时
8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还调整吗?
国内油价将于2022年9月21日开启新一轮的调价窗口,目前媒体预测油价会涨价,汽柴油价格预计每升上涨0.18-0.20元。当前预测仅供参考,具体油价调整情况,以国家发改委公布为准。 2022年9月6日24时油价调整最新消息,本轮油价上涨,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涨190元和185元,对应油价上涨0.15元/升左右。对应全国最新油价平均值参考:92号汽油:8.38元/升;95号汽油:8.89元/升;98号汽油:9.91元/升;0号柴油:8.09元/升。 因为全国各地具体油价不同,如需查询所在地油价,请在微信公众号车主指南回复油价,获取各地实时油价数据。 2022年油价调整日历表 2022全年累计 汽、柴油分别上涨1595、1535元/吨(约为1.28元/升) 12月19日24时 12月5日24时 11月21日24时 11月7日24时 10月24日24时 10月10日24时 9月21日24时 9月6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190、185元/吨(约0.15元/升) 8月23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降205、200元/吨(约0.16元/升) 8月9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降130、125元/吨(约0.1元/升) 7月26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降300、290元/吨(约0.24元/升) 7月12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降360、345元/吨(约0.29元/升) 6月28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降320、310元/吨(约0.25元/升) 6月14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390、375元/吨(约0.31元/升) 5月30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400、390元/吨(约0.32元/升) 5月16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85、270元/吨(约0.23元/升) 4月28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05、200元/吨(约0.16元/升) 4月15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降545、530元/吨(约0.44元/升) 3月31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110、110元/吨(约0.09元/升) 3月17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750、720元/吨(约0.60元/升) 3月3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60、255元/吨(约0.21元/升) 2月17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10、200元/吨(约0.17元/升) 1月29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310、300元/吨(约0.25元/升) 1月17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345、330元/吨(约0.27元/升) 2021年油价调整日历表 2021全年累计 汽、柴油分别上涨1485、1430元/吨(约为1.18元/升) 12月31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涨140、135元/吨(约为0.11元/升) 12月17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130、125元/吨(约0.1元/升) 12月3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430、415元/吨(约0.35元/升) 11月19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95、90元/吨(约0.07元/升) 10月22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300、290元/吨(约0.24元/升) 10月9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345、330元/吨(约0.27元/升) 9月18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90、85元/吨(约0.07元/升) 9月6日24时 汽、柴油均上调140元/吨(约0.12元/升) 8月23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250、245元/吨(约0.20元/升) 7月26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100、95元/吨(约0.08元/升) 7月12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70、65元/吨(约0.05元/升) 6月28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25、215元/吨(约0.18元/升) 6月11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175、170元/吨(约0.14元/升) 5月14日24时 汽、柴油均上调100元/吨(约0.08元/升) 4月28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100、95元/吨(约0.08元/升) 3月31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225、220元/吨(约0.18元/升) 3月17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35、230元/吨(约0.18元/升) 3月3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60、250元/吨(约0.2元/升) 2月18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75、265元/吨(约0.21元/升) 1月29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75、70元/吨(约0.05元/升) 1月15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185、180元/吨(约0.14元/升) 提示 其余调整窗口期油价未做调整 2020年油价最大降幅 3日17日24时:油价下调,具体是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1015元和5元(按平均值计算:92汽油下调0.8元、95汽油下调0.84元、0号柴油下调0.83元)。油价下调原因追溯:由于沙特与俄罗斯之间的原油贸易协议“破碎”,3月9日沙特单方面突然大幅度提产,降价向欧美地区“倾销”原油,导致原油价格暴跌。 不过,油价还存在“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其中“天花板价”为原油每桶130美元,地板价为原油每桶40美元,当国际原油价格超出此范围时,国内汽柴油价格将不再调整。即便原油跌至20-25美元一桶,国内的汽油价格也会维持在5.5-6元之间。 国内油价调整是有规则的,即周期为10个工作日,即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工作日不包含周六日和法定节日。
油价什么时候降下来
发改委18日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2017年8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8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8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发改委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油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等经营活动的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指汽油、柴油。石油价格包括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成品油价格根据流通环节和销售方式,区分为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条 原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成品油区别情况,分别实行指导价和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向社会批发企业和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向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定价。
第二章 价格制定与调整
第五条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含)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七条 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特殊情形结束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
第八条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本办法第五条确定。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加(减)地区间价差确定。
地区间价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运杂费等因素核定。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不高于每吨100元。省际之间价差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成品油零售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在每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减运杂费确定。运杂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成品油批发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强制配送。
第十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社会批发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价差不得低于每吨400元。
第十一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扣减流通环节差价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汽油、柴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非标准品价格按照标准品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的系数。
第十五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汽油、柴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
第十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 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章价格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经营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不确定。
由于近期欧洲天然气价格飙升,刷新了历史高点,能源需求正从天然气向石油转换,截至8月20日,国际油价已经连续上涨三天(8月17日、18日、19日)。8月23日24时,国内成品油新一轮调价窗口即将开启,在国际油价反弹上升的背景下,经历了连续四次下跌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是否会迎来上涨。
长期来看,国际油价仍将维持高位震荡。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中新财经访时表示,“与此前俄乌冲突市场对原油供应的担忧有所不同,本轮国际油价下跌,主要原因在于美联储加息,加剧了市场对原油需求的担忧。但是由于天然气价格很高,因此,油价跌幅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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