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办法

2.开个私人加油站需要什么证件啊

3.成品油销售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4.创办车辆生产或改装厂需要哪些手续?

5.汽车尾气清洁剂生产许可证好办吗?都要什么部门审批,要什么手续,县级可以批吗

6.开加油站,需要在哪些地方审批些什么手续?

汽油经营许可_车用汽油生产许可证

卖甲醇,要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是卖甲醇汽油,则不需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甲醇燃料的实用性:

1、甲醇燃料可以用于餐饮、可以用于工业锅炉。

2、甲醇燃料有明显的经济可比性-和液化气、柴油、煤油相比,热效率高是最佳的特点。

3、甲醇燃料已在发达国家用于战斗机群,替代航空煤油燃料。甲醇燃料相对于传统燃料具有一定的经济、环保等优势,近年来餐饮、酒店等行业和领域广泛使用,但其在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安全隐患突出。

扩展资料:

甲醇燃料注意事项:

1、使用甲醇汽油的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安全规定桶车用乙醇汽油和普通无铅汽油一样,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操作。

2、使用车用甲醇汽油严格禁止用嘴吸油,禁止用甲醇汽油清洗零部件、衣物及长时间接触皮肤。

3、皮肤接触应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4、眼睛接触应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误食应用水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后就医。

5、车用甲醇汽油用于二冲程摩托车时,如该车是使用混合燃料(汽油和润滑油混合),必须根据该车的使用说明中润滑油的加入量,适当减少0.5-0.8%。

百度百科- 甲醇燃料

百度百科- 工业甲醇

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湖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办法

不知道楼主在哪个地方,现在国家对燃料油生产、运输、销售企业资质控制非常严格,很多地方别说生产,就连销售都已经停止办理了,即:不办理新增加燃料油销售企业,如果想取得销售资格,就必须购买以前有证的企业!

生产恐怕更是麻烦,不是一般企业所能做到的。以下仅供参考。

1、运输燃料油办法(由各省规定,各地可能有所差异)

一、本办法所称原油,包括省产、进口或区外调入的原油;成品油包括省产、进口或区外调入的汽油、柴油、燃料油(含重油、渣油)。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简称省内)所有从事原油、成品油经营、运输、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三、省内原油、成品油运输实行通行许可制度。

凡通过铁路、公路运输原油、成品油的,均需持省经贸委统一制作的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运输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原油运输通行证可由省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陕西省石油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委托延长石油工业集团

签发;成品油运输通行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

四、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应注明以下内容:

(一)原油、成品油销售(购买)单位名称;

(二)承运单位名称、车号;

(三)运输数量;

(四)装油地点,经由、卸油地点;

(五)签证时间,有效期限;

(六)原油运输通行证加盖陕西省原油运输管理专用章,成品油运输通行证加盖陕西省成品油运输管理专用章。

五、凡持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凭成品油配置及供货合同办理成品油运输通行证。

六、省内经国家批准、认可的各炼油厂凭原油配置及供(用)油供货合同办理原油运输通行证。

七、省内的原油、成品油储存、运输企业,持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货主的原油、成品油配置及供货合同办理运输通行证(境内使用)。

八、销往省外的成品油,由持有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凭供货合同办理成品油运输通行证。

九、公路运输经陕西过境的原油、成品油,由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凭国家原油、成品油配置及供货合同办理过境运输手续。

十、省内各加油站(点)及外省、市和国家部属单位在陕设立的加油站,原则上到所在地县(区)石油公司购进成品油,并逐步加入当地成品油配送体系,发展连锁经营。

十一、凡申请办理石油运输通行证的单位,均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及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资料。

十二、铁路、交通、民航、军队后勤、石化、外贸出口等用油大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确定的油品使用范围,不得对外经营。

十三、为了加强对原油、成品油的运输管理,打击非法运输,防止土炼油死灰复燃,决定在黄陵县马家山、宜川县壶口、黄龙县三叉村、定边县二楼村、榆林市镇北台、吴堡县军渡、佳县黄河大桥等处设立公路检查站,对过往油车进行检查、登记;对流向不符、油源来路不明或无油品

运输通行证的依法予以处罚或没收。检查站的职能、职责及有关制度等由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延长石油工业集团另行制定。

十四、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

十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运输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陕西省经贸委负责解释。

2、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申办程序

凡申请经营汽油、柴油、灯用煤油、航空煤油、石脑油和燃料油等石油成品油的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一、申请新设立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向当地财贸主管部门(计经贸委、经济局、经贸局、计经局)提交申请报告同时附上下列文件、证明

1、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企业章程

3、验资报告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城建规划部门审批意见书

6、经营场地证明,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总平面布置图

7、消防部门批件:建库设计方案图及防火建审批件

8、环保部门环境影响报告书

9、当地石油部门供油合同(协议书)

二、审批权限

1、批发企业:经当地财贸主管部门和工商局初审,报市财委,由市财委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报省经贸委和省工商局审批.

2、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及零售网点:经当地财贸主管部门和工商局初审,上报市财委由市财委会同工商局和有关部门审批.

3、市直企业直接报市财委由市财委会同工商局审批.

4、军队申请经营成品油业务,需报大军区级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报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再按上述1、2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5、外商投资企业在china境内从事成品油批零业务需经外经贸部批准.

三、审批时限

在接到申报资料后,经审查手续完整的,由市财委牵头,会同工商、消防、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实地审查,符合经营条件的二十日内给予办完审批或上报手续.由省审批的,在收到批复文件后10日内办完转批文件.

开个私人加油站需要什么证件啊

第一条 为了节约石油,减少车辆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车用乙醇汽油,是指符合国家标准(GB18351-2004)、用变性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油按一定比例调配后形成的乙醇含量在10%±2%(按体积分数计)的新型清洁环保燃料。第三条 本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区域为武汉、襄樊、荆门、随州、孝感、十堰、宜昌、黄石、鄂州(含所辖县、市)。

以上试点区域内调配、储运、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适用本办法。

工业生产所需、军队特需和国家特种储备所需普通汽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坚持统一和便民的原则。实行定点生产、封闭运行、全程服务、规范操作,注重环保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第五条 省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管理工作;试点区域内市、县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试点区域内县级以上应当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落实。第七条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加油站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和设备改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秩序。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变性燃料乙醇、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油和车用乙醇汽油的质量、标准、计量,组织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物价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零售价格的核定与监督检查、汽车清洗收费标准的核定与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罚擅自提高价格的违法行为。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车辆燃料系统清洗规范,对汽车清洗维修企业及清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变性燃料乙醇、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油、车用乙醇汽油调配、储运、销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督,以及配送中心、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监督。

环保部门负责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并对清洗废水、废油排放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经营和储存的综合安全监管工作。

各新闻媒体应当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目的、意义,介绍使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第八条 自2005年12月31日起,试点区域内所有加油站停止销售除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它车用无铅汽油。

各加油站库存的各种标号车用无铅汽油可自行处理,也可由配送中心按照协议价格回收。

试点区域的市人民应在市界公路入口处设立“车用乙醇汽油使用区”的告知标示牌。第九条 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依托现有油库,由定点企业根据规划设立,统一向辖区内的各加油站提供车用乙醇汽油。第十条 加油站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改造完成车用乙醇汽油的贮存销售设备。第十一条 试点区域内加油站完成改造后,由试点市商务部门会同质监、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由商务部门换发《车用乙醇汽油零售经营证书》、安监部门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持换发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变更手续。

改造后的加油站必须符合《新建与改建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设计施工规范》(DB42/321-2005)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符合安全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和加油站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严禁销售、使用添加甲醇的汽油等车用燃料。第十三条 车用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由省物价部门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公布的同期同标号普通汽油零售中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制定,并予以公布。第十四条 行使里程在3万公里以上的汽车,在首次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之前,遵循自愿原则,由车辆所有者到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的油箱、油路进行清洗,并对有关技术参数进行适应性调整。第十五条 汽车维修企业的清洗废水收集处理应做到达标排放,清洗的废油应按有关危险废物的要求处理。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它车用无铅汽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成品油销售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1、市发改委的项目核准以及规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是建委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还有公安、消防和环保局的验收意见书,工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加油机计量的合格证明和加油员的资质证明。

3、现在还有一个气象局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明。

4、省经贸委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扩展资料:

汽油标号:是实际汽油抗爆性与标准汽油的抗爆性的比值。标号越高,抗爆性能就越强。标准汽油是由异辛烷和正庚烷组成。并不是标号越高越好,要根据发动机压缩比合理选择汽油标号。

种类介绍

标准汽油是由异辛烷和正庚烷组成。异辛烷的抗爆性好,其辛烷值定为100;正庚烷的抗爆性差,在汽油机上容易发生爆震,其辛烷值定为0。如果汽油的标号为90,则表示该标号的汽油与含异辛烷90%、正庚烷10%的标准汽油具有相同的抗爆性。

例如90号汽油,可以保证在压缩比不大于9的发动机上使用不产生爆燃现象,号汽油就可以保证在压缩比不大于9.7的发动机上使用不产生爆燃现象。

选择标准

汽车选择汽油标号的首要标准就是发动机的压缩比,也是当代汽车的核心节能指标。引擎的运行是由气缸的“吸气--压缩--燃烧--排气--吸气”这样周而复始的运动所组成,活塞在行程的最远点和最近点时的气缸体积之比就是压缩比。

降低油耗的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方法就是提高发动机的压缩比。提高压缩比只是改变活塞行程,混合油气压缩得越厉害,它燃烧的反作用也越大,燃烧越充分。但压缩比不是轻易能动的,因为得有另一个指标配合,即汽油的抗爆性指标,亦称辛烷值,即汽油标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汽油标号

创办车辆生产或改装厂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 (设区的市,下同)人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人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许可。成品油经营许可证里的成品油具体指的是什么?

成品油是经过原油的生产加工而成,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许可证里说的成品油一般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或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2.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且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3.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4.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法律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第六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汽车尾气清洁剂生产许可证好办吗?都要什么部门审批,要什么手续,县级可以批吗

应该办理法人资格、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等手续。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的规定:

第五条 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并建设完成;

(三)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资金和人员等;

(四)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

(二)生产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能够满足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标准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的安全技术条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示范文本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制作并公布);

2、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文件;

3、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承诺书。

二、申请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及类别、特点、技术功能等情况说明;

2、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包括表征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基本特征的参数,与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性能相关的参数和等;

3、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验资料,包括检验项目统计表、样车情况说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零部件检验报告可以由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替代);

4、合法使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商标的说明材料(仅在首次申请包含该商标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时提供)、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依法进行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等其他资料。

中国经济网-《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公布

开加油站,需要在哪些地方审批些什么手续?

汽车尾气清洁剂生产许可证好办,需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县级的不可以审批。

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汽车尾气清洁剂生产许可证准经营需要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仓储许可,环评验收,消防验收,营业执照,检测报告。

扩展资料:

汽车尾气清洁剂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一、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以五千万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环保要达标

汽车尾气清洁剂是由甲醇、添加剂按一定的体积(质量)比经过严格的流程调配而成的一种新型环保燃料。

尾气清洁剂只能和汽油混合一定比例使用,不能完全当作汽油使用,因为汽车的发动机是汽油发动机它又不是清洁剂发动机。其实清洁剂就是汽油燃烧的更充分提升车子动力,从而降低了能耗,清除积碳、降低尾气排放量。

百度百科——生产许可证

一、开加油站的程序:

1、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2、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3、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4、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二、申报材料

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新建加油站申报表》;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市公安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工商预登记,所有材料一式五份。

扩展资料:

加油站是指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由于加油站所销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故加油站以“安全”为第一准则。在加油站内严禁烟火,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兼桶内加注汽油,所有车站进站加油时须先熄火,严禁一切危险品入站。

申请资格:

1、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3、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4、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

加油站-百度百科